【导语】: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 (专科) 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 一 ) 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 本科批。
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 (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 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 文化成绩占60%计算。
4.舞蹈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计算。
5.音乐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 70%计算。
8.戏剧影视表演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
9.服装表演类 (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 三 ) 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 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