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发布啦!即将参加中考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2025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组织形式及成绩设定
1.考试科目及考程。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钟。
2.组织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科技考试采用无纸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3.成绩表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4.成绩设定。考试总成绩为77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按原始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物理按照原始分数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70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按照原始分数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50分。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转换为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信息科技20分(A等20分、B等15分、C等10分、D等5分),体育与健康60分(A等60分、B等56分、C等52分、D等48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报名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及信息科技,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4月8日至10日,初中学校采集七、八、九年级在籍在读学生报名信息,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后进行网上录入。初中学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报名信息网上提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提报学生信息数据库,提报后学生信息不得修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学生信息网上提报市教育局。
对回户籍地参加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招生考试。其中,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考生须于4月8日8:30至11:00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考生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5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回户籍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jijiao@dy.shandong.cn邮箱,市教育局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于4月8日8:30至11:00通过拨打电话(8332335)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特殊考生还需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县区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地理、生物、历史及信息科技科目重考。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七年级地理、八年级生物及历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原始分数低于60分的,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或超过60分的不允许申请重考。重考得分达到或超过60分的按60分计入原始分数,仍低于60分的按参加本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原始分数。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原始分数。在八年级参加我市信息科技考试且等级成绩低于A的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信息科技考试,取两次考试中的最高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我市信息科技考试的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我市信息科技考试,按实际得分转化为相应等级。
(三)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6日。普通高中特色招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测试时间,各县区、中心城区第一批次志愿学校为4月26日至27日,中心城区第二批次志愿学校为4月29日至30日。
二、关于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分为A、B、C、D四个等级。202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总评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的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B等及以上的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过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总评等级择优录取。
三、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同步招生政策,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见《2025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下同)面向中心城区区域(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招生。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高中部面向东营港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也可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过渡期(2024-2027年)后,面向东营港所属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考生志愿分为普通志愿及艺体特长志愿。各初中学校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1.中心城区普通考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分为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可以兼报。第一批次在东营市第一中学或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选择一个志愿学校填报,不得兼报。第二批次在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仅限音美特长生报名,下同)、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高中部中选择填报,考生可以选择所有志愿学校填报,也可选择部分志愿学校填报,考生所填普通志愿为平行志愿。
2.中心城区特色招生考生。艺体特长考生可兼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也可只填报艺体特长志愿。第一批次艺体特长志愿限报一个,兼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的,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应为同一志愿学校。第二批次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均可填报一个志愿学校或多个志愿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网上录入,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信息数据库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后不得修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市教育局。
(三)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含有多种招生类别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的顺序进行。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1.特色招生。2025年普通高中特色招生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及体育类。各类专业成绩满分为400分,由招生学校根据特色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划定各类特色招生专业录取资格线。根据学校特色招生计划,在达到志愿学校相应专业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测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音乐、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占4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占6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音乐、美术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4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60%;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6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40%)。若特色招生录取不满计划,剩余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2.指标分配招生。全市指标分配招生学校为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河口区第一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垦利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垦利校区)、广饶县第一中学、利津县高级中学。招生学校按照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将年度招生计划6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转入学生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和符合指标录取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学校与最低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30分,未完成指标分配招生录取的招生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3.统一招生。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名单,录满计划为止。含有多种招生类别的普通高中在特色招生录取、指标分配录取完成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剩余的招生计划,录满计划为止。其中,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按照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在完成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后,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择优统一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不再补录。第二批次录取,在完成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特色招生录取后,普通考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不再补录;普通考生录取完成后,进行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不再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参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程序进行。若录取不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组织考生二次报名,按照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补充录取。
四、关于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
初中后职业教育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包括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联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下同)、三年制中职(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
(一)招生范围。主要招收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生有关规定的其他生源。其中,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收学籍注册地为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招生计划30人。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招生对象、计划另文下达。
(二)志愿填报。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与普通高中志愿一并填报,填报志愿时需同时签署《报考知情同意书》。5月底前,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25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和有关要求按照《东营市2025年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下达)执行。
(三)录取办法。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已被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普通高中以及初中后职业教育后续批次的录取。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五、关于考试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遵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加大政策宣传,公开招生信息,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327670
市教育局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3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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