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C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乡镇(街道)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我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