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每天9:00-11:00,14:00-17:00,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转学流程
1.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每天9:00-11:00,14:00-17:00,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提交材料的,请电话联系学校。
2.转学结果通知: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话通知。
各校转学咨询电话:
注意事项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2.市民子女申请转学,原则上应转入户籍对口学校,在起步区辖区内购有商品住房并交付入住的,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入所购商业住宅配建学校。
3.随迁子女申请转学,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予以协调,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4.提交社保信息时,如果参保单位不属于我区单位,但实际在我区工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5.如所购房屋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名下,须学生与房屋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且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在济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