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唯一一所直属高校,也是山东省属唯一一所建设类高职院校。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博士招聘岗位(教师1至教师12)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方式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参照其他中初级岗位,相应证书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
5.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四级肢体残疾或三级、四级听力残疾,2024年8月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8月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u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u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9:00—8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9日11:00—8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栏,在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填报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初审通过后,填报信息则不能更改;2024年8月15日16: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允许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4年9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3)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证书;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3)扫描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模板见附件3);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
(7)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上传户籍材料(限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及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
(8)本人手写签名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11:00—8月16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公开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通知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博士岗位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相关的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他中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考1门,考试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9:00—11:00,如有变化,将在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教辅1、教辅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辅2、教辅3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辅4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公文写作。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普通教师岗位(教师1至教师18、教师20至教师23、教师25至教师27)面试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问答和试讲时间共20分钟。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水平、教案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对课程的把握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讲范围、形式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试讲时要求必须粉笔字板书。
美术教师(教师19)、书法教师(教师24)面试采取问答和现场专业作品创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创作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辅导员、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3.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
联系电话:0531—51765621
监督电话:0531—5176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