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详情可查看正文。
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招聘以双向选择为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 40 周岁、男性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三、岗位职责及岗位报酬
1、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服从用人单位具体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2、岗位报酬
岗位待遇标准按照不低于济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党家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有关符合条件的材料。
(二)民主评议
街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
五、审核公示、聘用
招聘结束后确定公示人选,并将确定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审批无误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城镇公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875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