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济南高新区招聘党建工作专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00–2024年7月13日16:00。
济南高新区招聘党建工作专员
招聘计划
12人。
资格条件
(一)报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入职后党组织关系需转入济南高新区相关基层党组织);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或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2024年7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9日10:00–2024年7月13日19:00
报名、查询网址:
https://www.rczxjob.cn/kaoshibaoming/sign.php?itemid=15&step=2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及信息错填导致资料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
请将资格审查资料统一打包并压缩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项材料名称改为“姓名+文件名”。提交材料包含: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两面均需扫描,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扫描件1份;
(3)2002年以后毕业生需提供近30天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4)《报名表》(附件2)1份(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可断开或空缺,如有此类情况的需注明原因。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无需手写);
(5)《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1份(打印后需手写签字);
(6)党员身份证明资料(附件4)扫描件1份;
(7)近期生活电子照片1张;
(8)所获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基层党建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辅助性材料。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7月18日24:00,请及时登录网站:https://www.rczxjob.cn/kaoshibaoming/sign.php?itemid=15&step=2进入“考务系统”下载打印。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基础党务知识测验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以及党建工作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后名次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考试成绩通过报名页面进行查询。
(五)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最后名次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录用及待遇。新录用人员入职后由公司统一调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薪酬和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党建工作专员薪酬制度及考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