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1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5月30日16: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济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1人。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应聘人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者,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上传);
(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上传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上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附件1);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能够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31日18: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关注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心理测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监督电话:0531-82767176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