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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导语】: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导语】: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9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6日16∶OO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1:00—12月7日16∶OO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人才管理”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12月6日16∶OO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9日11:00—12月7日16∶OO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人才管理”栏打印准考证。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情况通过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shandong.gov.cn/)、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将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提交单位。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3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6)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个人简历。

  (8)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刊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报纸(首版、正文)、课题结题证书、著作(封面、目录),专利、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科研成果证书以上材料每类最多提供5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9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设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公布。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向副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副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5903806

  技术服务电话:15725138863

  监督电话:0531-8590398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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