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需要,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不超过30周岁指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应届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2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退役士兵大学生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9. 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或取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或取消公告,并负责解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