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8月16日9:00— 8月18日18︰00期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70名,详见正文。
2023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 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时须一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应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惠民县外在编人员应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2023年8月19日12: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8月19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年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3年8月19日12: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到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南楼四楼405室(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岗位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同层次中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学段学科。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B10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取消招聘岗位计划,不再调整到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