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次招考人数共112人,分为两类情况:A类面向社会招考78人,B类面向本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34人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清区社区工作需要,现将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人数共112人,分为两类情况:A类面向社会招考78人,B类面向本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34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A类人员限济南市长清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B类人员不限户籍;
(二)A类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11日以前取得),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B类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至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四)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六)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尚未届满或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和现役军人、长清区在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jncq.gov.cn )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7:00
报名缴费网址:(点击进入)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持相关资料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带有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表》);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6.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8.岗位要求需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一致。
2.报名须在网站仔细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要认真填写个人简历,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按足年足月累计,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按照要求出具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4.要准确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5.报考人员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认真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六)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缴费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七)打印准考证
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关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按不低于招录计划3倍比例组织笔试,如某一类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1:3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录名额。核减名额调整到另一类岗位,以保持招考计划不变。若两类都达不到1:3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5.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加分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两类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笔试合格线,并按招录计划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名次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缴费后不予退费。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用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最后面试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分数高的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二)考察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情形。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和管理。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和社保转接,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二)人员递补。因录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报考信息不真实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街道。拟录用人员先签订岗位承诺书,A类、B类分别按照各自报考类别,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街道。选岗时名次并列的,按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出现最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选岗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使用和待遇。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全部定岗网格,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按照相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等级确定薪酬。薪酬待遇执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3岗20级”专职网格员岗位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成绩时效。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集中招考后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用人需求的,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
七、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87224030,监督电话:87229509(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二)长清区委组织部、长清区委政法委、长清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上级政策变化及报名等情况增加、核减、调整或取消岗位招录计划,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
(三)资格审查贯穿从报名到录用后6个月全过程,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参加招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因参加招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参加招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长清区委组织部、长清区委政法委、长清区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