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历下区中小学转学结果将于8月30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话通知。7月22日-8月10日申请。
申请时间:7月22日-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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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及需要上传的资料
(一)“房户住三一致”类型:学生家庭在历下区购房(仅限住宅)、落户并实际居住。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家庭地址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2.家庭房产证(印有“鲁(XXXX)济南市不动产权证XXXXXX号”的不动产权证;印有“济房权证历字第XXXXXX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3.视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若户口簿无法体现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父亲与母亲之间关系的、儿童与房产权利人关系的等情况,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明、相关部门证明等。
(二)“仅有历下户籍”类型:
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学生落户历下区并实际租住,家庭在济南市区暂无房产。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家庭地址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集体户籍:地址页、学生页)。
2.学生及父母济南市区内无房产证明(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3.学生家庭租房(居住)证明。
4.视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若户口簿无法体现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父亲与母亲之间关系的、儿童与房产权利人关系的等情况,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明等其他证明。
(三)“随迁子女”类型:随父或母在历下区生活就业,且父母在历下区购房(仅限住宅)并实际居住的非历下、市中、历城、槐荫、天桥、高新、南山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家庭地址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2.家庭房产证(印有“鲁(XXXX)济南市不动产权证XXXXXX号”的不动产权证;印有“济房权证历字第XXXXXX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3.父母有效期内的历下区居住证(正反页)。
4.视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若户口簿无法体现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父亲与母亲之间关系的、儿童与房产权利人关系的等情况,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明等其他证明。
温馨提示
1.请登录“转入平台”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如实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信息。报名信息将通过大数据平台查验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因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2. 转学的政策依据及解读,请参阅《2023年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
3.“房户住三一致”的转学,原则上安排至学区所属服务学校,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年级空余学位时,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超出部分及其他转学类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做统筹协调安排。
4.转学结果将于8月30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话通知。
5.根据目前在校生情况,我区甸柳一中、燕山中学、五中、辅仁学校、东方双语学校、明德中学、崇德中学等学校的对口直升小学生源压力较大,超出了学校承载能力,若家长通过购房转学至对应学区学校的,请谨慎选择。
6.及时关注历下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和“历下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专栏”了解招生、转学政策及相关事宜。
7.历下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531—86553606 8655360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