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实施“阳光招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结合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高中阶段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省市有关部门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进行了审定,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总数133995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96105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数37890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80人、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计划5555人、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11275人、普通中专招生计划1820人、职业中专招生计划19160人)。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县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不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实施“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