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现场可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医务人员会现场告知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
(一)体检前准备
1.体检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果自己体格状况明显不合格,请不要报考。
2.参加军检时,需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病史调查表》(点击下载)、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红底)。做过屈光不正手术的考生,需同时上交盖有手术医院公章的原始病历、含有手术时间的诊断证明(手术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满半年)。
3.为便于体检,请穿不带有金属拉链和饰物的分体衣服,穿脱方便的鞋袜,不允许佩戴项链、手环、手表等饰品,女性考生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有金属片的内衣。
4.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5-4.8的考生,请自行提前配好眼镜,使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并携带该眼镜参加体检。
5.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晚20点后禁食,24点后禁水,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尽量排空大便并清洗肛周及会阴部。
(二)体检中注意事项
1.禁止携带除《政治考核表》、《准考证》、《病史调查表》、身份证、照片、眼镜、原始病例及诊断证明以外的任何物品。
2.军检期间,除部分检查项目外,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中相关内容,如存在相关病史请在□内打勾,并签字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隐瞒病史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体检分组进行,考生务必按照分组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切忌自行前往诊室检查。
(三)复检
1.现场可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医务人员会现场告知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填写《复检申请表》,现场安排复检1次,复检结果经体检组长同意后,以最理想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不再接收复检申请。
2.现场无法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如血液、尿液检验项目,需要专科医师会诊或进一步检查才能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统一安排在7月5日、6日复检。
3.病史调查项目,以考生签字认可的《病史调查表》为最终结论,不允许复检;心理测试和心理访谈项目,初检即为最终结论,不允许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