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前期信息采集存在疑问,或所提交证件信息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邀请家长到校提供更正材料,并对提交材料开展审核工作。
起步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小学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起步区直管区四街道(分别为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街道,以下简称“起步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方式
2023年起步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于6月15日开始,请家长登录济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124.128.226.251:8081/jnbm/,阅读告知书后,点击“义务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起步区”,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起步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注册选择“本地居民”,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户籍、住房、适龄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
录取与信息采集时间早晚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如遇网络拥挤,建议错时报名。
(三)小学入学信息采集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住房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3.监护人身份证。
(四)小学学区查询方式
方式一:通过学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进行了解。
方式二:通过“教育先行”微信公众号查询。
方式三:通过电话咨询学校。
(五)适龄儿童入学注意事项
1.家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以免影响学生报名入学。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信息采集,或不具备网络信息采集条件,家长可及时联系就近学校寻求帮助。
3.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通知。
4.对于前期信息采集存在疑问,或所提交证件信息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邀请家长到校提供更正材料,并对提交材料开展审核工作。
5.对于因拆迁回迁等原因,造成居住地与户籍片区对应学校距离过远等特殊情况,请家长先按户籍地所在片区进行信息采集,同时可到居住地片区对应学校进行入学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起步区辖区长期实际居住,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采集:
1.持有起步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起步区辖区内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
3.在起步区辖区内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且2023年8月31日前经综合验收交付)。
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起步区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二)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方式
2023年起步区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将于6月26日开启,请家长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6日期间,登录济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124.128.226.251:8081/jnbm/,阅读告知书后,点击“义务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起步区”,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起步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注册选择“外来经商/务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三)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及现场材料审核
1. 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起步区辖区内居住证。
(4)务工人员需提供在起步区辖区内劳动合同及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经商人员需提供起步区辖区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5)住房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2. 现场材料审核
7月14日至7月16日每天8时至17时,前期已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的家长,携带入学需准备的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登记。
为方便家长,我区统一设立4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为家长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四)随迁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1.家长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以免影响学生报名入学。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信息采集,或不具备网络信息采集条件,家长可及时联系就近学校寻求帮助。
3.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的通知。
4.对于前期信息采集存在疑问,或所提交证件信息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邀请家长到校提供更正材料,并对提交材料开展审核工作。
新建小区入学相关问题说明
(一)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为保障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开发小区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在房产交付入住的前提下,将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协调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已建配套学校的小区期房业主子女入学相关规定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期房业主因房屋还未交付,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应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待房屋交付、实际入住并迁入户籍后,可向配套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小学升初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小学升初中方式
初中学校招生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二)起步区小学对口初中一览表
注意:
1.鹊山小学毕业生可按原渠道选择升入泺口实验中学,也可以选择鹊华中学。
2.各小学分校区与主校区对口初中相同。
政策咨询电话:66604553,66604573
技术支持电话:8603047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