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一、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监护人应在学区内有房产且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居住。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转入指定的报名学校。
二、根据不同类型,在平台录入信息时可能会用到以下材料,请家长提前准备好。
1.学区内有房产的:
(1)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分别准备户口本,户口本要内页齐全)。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准备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合同原件。
(4)若户口本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辅证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
(1)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
在长清城区经商人员提供: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前,营业执照正副本(须实际经营,且营业执照为带有二维码的最新版本)原件。
在长清城区务工者提供:截至2023年8月31日以前,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原件。
(2)户口本(父母适龄儿童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分别准备户口本,户口本要内页齐全)。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由长清区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
三、转学接收原则和顺序
1.小区配建学校。监护人在小区购房且实际居住就可申请转学。
2.非小区配建学校。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优先接收房产跟户籍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次再接收房产(合法手续房产)跟户籍不一致,以家庭为单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
3.小产权房申请转学需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
4.如申请转入的学校相应年级没有空余学位,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区教育体育局依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较小的学校。
四、学籍信息迁移的办理
转学申请通过审核后,由接收学校通知到校报到时间,接收学校会指导家长为转学学生尽快办理学籍迁移等手续。
五、转学说明
为了更好地察民情、解民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从去年开始对祖辈房产转学政策进行了调整。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没有住房,能够提供无房证明,并且祖孙三代长期实际在一起居住,可以根据祖辈房产所属学区申请转学;适龄儿童父母自己有住房,但是祖孙三代长期实际在祖辈房产居住,如果用祖辈房产申请转学,学校将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确定是否接收孩子转学。
本须知仅供2023年长清区主城区及大学城区中小学转学使用,如当年济南市招生政策有重大变化,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本须知由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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