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
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合作与交流能力、运动与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其中的“学业水平”评价内容主要是针对初中学生在校各学期日常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
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最终的终结性评价形成办法是将学生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按照A、B、C、D、E 五个等级确定该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评价结果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 E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具体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的标准、办法、过程、结果等要全过程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