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济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120人。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大学网站(点击进入)、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点击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点击进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登陆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点击进入)了解详细岗位信息,或见附件1(点击查看)。应聘者可直接与相关学院、部门招聘联系人联系,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岗位名称+姓名”(岗位名称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点击进入)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