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进入)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点击进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请将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为zip或rar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gx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
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3);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法院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