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 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