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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时间及条件

【导语】: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导语】: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 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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