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
申请流程
(一)访问网站(点击进入),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考生从未登录过“山东省政务网”,须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
(四)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勾选《信用承诺书》,认真核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五)考生点击“立即申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六)填写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
1.“申报对象类型”须选择“个人”,“是否待办”须选择“否”。
2.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得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
3.填写“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获取“可以转出的课程”和“不可转出的课程”。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4.填写完所有必填项后,点击申请页面的“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Word 文件,考生个人留存备用。
5.考生导出申请表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并提交”,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弹出“申报结果”页面,如下图,即完成转考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