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招聘条件见正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执业证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2日。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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