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提到,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6月7日
9:00至11:30语文
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
教育部日前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和录取都做了详细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