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济南起步区转学政策公布啦,家长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起步区2024秋季转学事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
2024济南起步区转学
申请条件及提供的材料
(一)市民子女
1.申请条件:
起步区直管区四街道(分别为大桥、崔寨、孙耿、太平四街道,以下简称“起步区辖区”)户籍学生。
2.提供的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
(2)学生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学生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3)购有商品住房,申请转入配建学校的,还须提供相关住房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随迁子女
1.申请条件:
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持有起步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起步区辖区内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
(3)在起步区辖区内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且2024年8月31日前经综合验收交付)。
2.提供的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3)起步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
(4)务工人员需提供在起步区辖区内劳动合同及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经商人员需提供起步区辖区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5)住房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随迁子女”是指非起步区辖区户籍的学生。居住证、务工或经商材料、购房材料三者任一满足其一即符合要求。“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注意事项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2.市民子女申请转学,原则上应转入户籍对口学校,在起步区辖区内购有商品住房并交付入住的,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入所购商业住宅配建学校。
3.随迁子女申请转学,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予以协调,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4.提交社保信息时,如果参保单位不属于我区单位,但实际在我区工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5.如所购房屋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名下,须学生与房屋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且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在济无房证明。
转学流程
1.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4日每天9:00-11:00,14:00-17:00,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提交材料的,请电话联系学校。
2.转学结果通知: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由接收学校通过家长预留的联系电话通知。
各校转学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66045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