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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导语】:为达到教育教学验收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5名。详见正文。   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

【导语】:为达到教育教学验收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5名。详见正文。

  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简介

  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筹建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传承山东地方戏曲、传统工艺、民间舞蹈、曲艺、杂技等传统艺术为办学特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致力于建设具有齐鲁文化特色和行业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为达到教育教学验收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5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6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1月4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9:00—2024年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4日11:00—2024年1月9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应聘人员通过点击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网上报名入口登录,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4日11:00—1月9日16:00

  初审由专人负责,初审情况及时在网上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研究方向、工作证明、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网站导出的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

  根据省有关规定,高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结合岗位特点,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戏曲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笔试严格执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鲁人社规〔2022〕3号)。

  各招聘岗位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考务等问题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结束3天后,可查询笔试成绩。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将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2.面试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对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对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所有岗位面试和专业综合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设定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未设置笔试或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监督电话:0531-517916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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