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2人,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加入医院。
2023年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图源:章丘妇幼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6日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4日—6日持报名资料到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唐王山路128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一)资格审查:医院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筛选,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经查证,取消资格。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进行录用排名公示。
五、体检
公示期后,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上岗试用。
六、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负责为招聘人员设置备案制考录机会。
七、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876419026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咨询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唐王山路128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严正声明
章丘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招聘简章经章丘区卫健局备案后,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且未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