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次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74人,分两类岗位:A类岗位122人,B类岗位52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录岗位录用体检标准。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A岗人员应具有济阳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须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应聘B岗人员不限户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加分政策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目前在济阳区辖区街镇(不含崔寨街道、太平街道、孙耿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任职年限1年(含1年)以下的,加1分;1年以上、3年(含3年)以下的,加2分;3年以上的,加3分。需提供《基层治理服务工作证明》(附件1)。
2.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进行计算。网上报名前自行核实加分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申请加分项。报名成功即视为承诺所申请加分项属实,根据其申请加分项进行笔试成绩加分。报名时未申请的不再受理。加分名单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在职村(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考。
附件1.基层治理服务工作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