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女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基本条件;
5.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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