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9日,济南交警发布《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
每周工作日限行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济南周末(节假日)以下车辆不限行:
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济南2020年12月9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只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行,其余时间不限行。
点击查看:货车限行规定
点击查看:济南外地车备案后,高峰期可在禁行路段通行!